現年91歲的翁老太膝下有七個子女,本該安享晚年,如今卻老無所居,萬般無奈下與子女們打起了官司。對於此房屋二胎案,承辦法官從老人切身利益出發,首次將“常回家看看”寫入判決書,寄語七名被告要弘揚孝道。
  翁老太共生育三男四女,老伴去世後,一直跟隨三兒子生活了20多年。201住商2年5月,三兒子以建房為由將老太攆出,翁老太就搬到大兒子和二兒子家輪流居住。今年6月,老大也要求母親搬出,老太只好在兩個女兒家輪流居住。抱著“養兒防老”的傳統觀念,老太還是想和兒子住在一起,但三兄弟間因瑣事早生嫌隙,積怨已久,對母親的贍養始終不能達成一致。為此,翁老太向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遞交訴狀,要求子女解決她的居住和生活問題。
  面對母親的要求,老三同意但認為,之前母親隨自己居住20多年,借貸支出20萬元費用,兩個哥哥必須分攤。當承辦法官問及老太是否願意入住養老院時,考慮到孩子們的經濟負擔,翁老太猶豫起來,說如果女兒們也願意出錢,她就考慮入住。可老三始終對自己此前的付出耿耿於懷,不願再拿出一分贍養費。讓法官揪心的是,九旬老母再三考慮到孩子們的負擔,而兒子們卻態度堅決,沒有周旋餘地。
  法院審理後認為,首先考慮老人的意願、居住條件、照顧老人的便利,大兒子雖然不同意老太的要求,但未提供相應證據證明老太不宜住在自己家中,大兒子應妥善安排老太住房,不得強迫老人居住或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。老太要求三個兒子輪流負責飲食等有可能導致三人相互推諉,法院認定由大兒子照料老太飲食起居,其餘六人應當經常看望或問候老太,從生活、經濟機車借款、精神等方面盡到贍養老人的義務。
  (原標題:兄弟生隙室內設計苦了老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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